人脸识别一体机CCC认证怎么做?人脸识别一体机3C认证流程有哪些?人脸识别一体机在不在CCC目录范围内?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人脸识别一体机在国内销售是需要申请CCC认证的,具有计算机功能、自助服务终端功能、通讯功能的人脸识别一体机都是在CCC日录范围内的,需要取得CCC认证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为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认证产品类别:目前我中心受理的产品认证按不同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划分,主要类别有:1) 3C产品:a)入侵探测器、b) 防盗报警控制器、c)汽车防盗报警系统、d) 防盗保险柜(箱)、e) 汽车行驶记录仪、f)车身反光标识;2) GA认证:a)防盗安全门、b)防盗锁、c)机动车测速仪、d)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e) 道路
智能门锁自愿性认证收费明细表 智能门锁自愿性认证收费明细表 产品检测费 电子防盗锁 14,400元/17,600元直流/交流 电子指纹锁 232,00元/26,400元直流/交流
为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产品安全质量许可、产品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制定本规定。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认证风险、服务认证企业,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行驶记录仪》(CNCA-C11-14:2014)(以下简称《实施规则》)以及强制性产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CNCA-00C-003)、《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CNCA-00C-00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NCA-00C-00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CNCA-00C-006)和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 CSP)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编制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为《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与《实施规则》共同使用。
防盗报警产品是重要的公共安全产品,2001 年列入国家首批强制性认证目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 CCC 认证)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以下简称安防认证中心)是国家认监委授权承担防盗报警产品 CCC 认证的首家指定机构。自防盗报警产品实行 CCC 认证以来,极大地推动了我国防盗产品自主创新和市场应用,产品质量全面提升,技术趋于成熟,实现了 CCC 认证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为深化防盗报警产品应用,加强行业管理,经相关部门研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 2022年10月 10日发布公告 (2022 年第 34 号),对技术较为成熟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防盗报警产品)不再实行CCC 认证管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提升产品质量、控制认证风险、服务认证企业,依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防盗报警产品》 ( CNCA-C19-01:2014) (以下简称《实施规则》) 以及强制性产品通用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 CNCA-00C-003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CNCA-00C-00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检查通用要求》(CNCA00C-006 ) 和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 CSP) 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编制防盗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作为《实施规则》的配套文件,与《实施规则》共同使用。
本规则基于安防实体防护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安防实体防护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等通用实施规则配套使用。认证机构应依据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要求编制认证实施细则,并配套通用实施规则和本规则共同实施。生产企业应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
持证人未能按规定有效控制标志使用的,CSP将暂停相关证书;滥用GA标志、超范围使用标志、未经CSP批准移交其他组织使用标志等情节严重的,CSP将撤销其认证证书。停止使用的标志应交回CSP。违反本办法标志使用规定的,CSP将责令纠正,给CSP造成损失的,将要求赔偿,直至依法起诉或向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伪造和未经CSP批准印制GA标志的,CSP视其为侵权行为,将依法起诉或提交由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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